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省教育厅、省委普法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经过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评前评后公示等环节,决定命名我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我校是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长期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的教学研究工作,拥有一批研究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优秀专家学者,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少数民族大学生法治教育、儿童权利研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积累了丰富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经验。
下一步,我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将在新的起点上,开拓创新,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校团委新媒体中心陈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