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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团委法律服务中心荣获“陕西省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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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上午,在学雷锋纪念日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到来之际,“陕西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暨全省注册志愿者培训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长安大学举行。团省委书记段小龙、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席建中等相关单位领导,全省500多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活动。我校法律服务中心荣获“陕西省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校团委被授予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我校10名参与 “十一艺节”的志愿者获评“优秀志愿者”,校团委任钢老师作为唯一一名最佳志愿服务组织代表发言。

    法律服务中心从1984年成立至今,三十多年来一直秉承“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始终坚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援助。时至今日,作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高校学生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服务中心年注册志愿者300余人,已接待当事人15万余人,共开展各类形式普法1600余次,年平均接受咨询案件2500余件,年平代理案件90余件,进行社区矫正百余次,帮助数百名监外服刑人员正常回归社会。

    近年来,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法律服务中心、阳光爱心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大队等志愿服务组织已在校内外形成品牌效应,受到了学校、团省委、团中央等各级组织的关注与肯定,2017年,校团委还将继续深入推进制度化、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工作,擦亮老品牌,积极拓展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模式,凝炼品牌,吸引凝聚更多青年学生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