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是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文件要求,按照《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西法大党发〔2020〕45 号),现决定开展2021年西北政法大学新成立学生社团申报和审批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学生社团类型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等。本轮申报成立的学生社团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现有社团的5%。
1.由学校在籍在册学生20人以上联名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 质相符,与自身宗旨相符,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学生社团全称原则上须冠以“西北政法大学”和“学生”字样。
3.有一个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作为业务指导单位;
4.有一名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社团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6.社团类型为学术科技类的,前期应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7.学生社团负责人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为中共党员,其中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50%以内;
成立申报的学生社团,请于学生社团联合会公众号界面或团委网站下载并填写社团成立申请相关材料。(包括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及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等。)见附件1、附件2。
以上材料在准备时,需先行提交至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进行初审。有涉外背景的学生社团还需经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同意。材料准备齐全后,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于4月15日前提交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公寓区小二楼二层西侧办公室),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文件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fdsl@163.com。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交至校团委社团文体部,随即校团委将对提交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筹备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组织通过复核的学生社团须及时向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上报“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和“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评议委员会对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进行评议,确定新成立的学生社团。
评议委员会评议后,将面向全校公布准许成立的学生社团及其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学生社团成员须在公示期结束后方可以社团名义开展工作或组织活动。
新成立的学生社团需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全体成员大会,集体审议通过社团章程,确定组织机构、产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等活动,并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完成正式登记手续。
1.结果公示将通过校团委网站、西法大社团交流群、“西法大社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公示;
2.拟成立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及时通过上述新媒体渠道了解社团成立相关信息,届时学生社团联合会不再通过其它方式发送通知;
3.如有上交虚假材料的学生社团将不予成立。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团委联系。请参与申报的学生社团学生负责人加入QQ群(群号:903033673)进行咨询,相关后续通知也会在群中发布。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筹备成立申请书
附件2:学生社团拟任负责人、成立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校团委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