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通知公告
  3.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西北政法大学2021—2022学年团员教育评议暨“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 来源:校团委
  • 发布者:校团委新媒体中心
  •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022年是中国共青团建团100周年,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学子勇担时代使命,彰显青春风采,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以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中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在2021-2022学年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按照《西北政法大学团的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办法》,指导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各支部应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实事求是推荐评优,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各级团组织应在完成工作后,妥善保存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相关记录,并在一个月内根据评议结果,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五四”表彰工作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教育评议的基础上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并推荐典型参加全校评优。

1、表彰范围

全校注册的共青团员及各级团组织(含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年级不参加此次表彰评比。

2表彰类别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3、评选标准

所有表彰类别的具体评选条件、办法参见《共青团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

原则上学生党员不参加本次评比。担任团干部的学生党员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两个奖项。

4、表彰名额

名额划分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民主评议、公示和推荐阶段(46日—416日)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提名须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团委统一上报评优材料及推荐结果。

(二)资格审核阶段(4月中下旬)

校团委将对照《共青团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对推优组织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下旬—5月初)

校团委将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团内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团支部要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准, 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提高政治站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落实民主评议要求,建立合规的评选表彰机制,择优选拔。

(三)结合实际、强化导向。各级团组织在推荐过程中,既要看日常表现,也要看关键时刻能否冲锋在前、勇担重任,要充分考虑在十四运会及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强化评优的育人导向作用。

(四)广泛宣传,树立榜样。结合“五四”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模式,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发挥优秀青年的榜样引领作用。

请各学院团委于417日前将本学院优秀名单交至校团委(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bzftw@126.com

 

联系人:赵欣辰               

联系电话:88182833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22年“五四评优”指标划分表.pdf

附件2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标兵申报表.pdf

 

 

 

 



共青团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

         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校团委新媒体中心闫徐晴)